●文/范范
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牙膏屡次被指含有二甘醇,陆续在几个国家被召回停售。而牙膏因含有二甘醇的问题由来已久,因此“二甘醇”是否应当在牙膏中使用、含量应为多少,正在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全球性标准问题。
2007年5月,中国牙膏在境外市场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。自从4月巴拿马查出中国出口的牙膏含有二甘醇开始,中国制造的牙膏产品相继在美国、新加坡、香港,日本遭遇安全质疑,如美国FDA发布进口警报称,从中国的牙膏中检出了最高含4%的二甘醇,并警告消费者不要使用中国制造的牙膏。Gilchrist & Soames公司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管局(FDA)网站上表示,主动在全球范围内召回一种由中国企业生产的牙膏,而宣布召回的0.65盎斯/18毫米牙膏正是从中国进口,由明辉实业(国际)有限公司生产。勿庸置疑,这场风波给中国牙膏生产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,本是牙膏问题的国际标准之争,却让中国企业蒙受深冤。
对此,中国国家质检总局6月2日发表声明澄清,二甘醇事實上属低毒类化学物质,进入人体后由于代谢排出迅速,无明显蓄积性,迄今尚未发现有致癌、致畸和诱变的证据。早在2000年中国国内专家就曾对1965人进行过流行病学研究,结果表明长期使用二甘醇含量低于15.6%的牙膏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。目前也没有资料显示,因使用二甘醇牙膏而直接导致人体中毒的案例。其實根据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的标准规定,每人每天每公斤的体重摄入0.5mg的二甘醇是安全的,而这次美国公布的中国牙膏含二甘醇最高僅为4%;但美国FDA统一表示,二甘醇根本就未经过批准可以用作牙膏的添加剂。
一时间,“二甘醇”问题不断涌现,中国众多的牙膏生产企业更是深受其累。其实,姑且不论中美贸易战的影响,这起“牙膏事件”从根本上反应了不同地区对牙膏成分的标准之争。中国并不认为适量的二甘醇会对人体有害。在中国,二甘醇用在牙膏当中是作为一种分散性溶剂,没有它,牙膏易干裂。应该说,二甘醇作为牙膏的少量成分在牙膏中使用,是不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损害的,最关键是一个量的问题,而且它并没有致畸、致突变和致癌的特性。因此,中国的相关机构认为牙膏中含有少过15.6%的二甘醇是对人体无害的,也没有禁止使用适量的二甘醇。但是国际上对于这种物质的使用则一直有争议。
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由于考虑到二甘醇可能给人体带来的不确定伤害,很多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逐渐不再使用这个原料。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规定,每人每日摄入量以不超过0.5mg/kg(千万分之五)为限。
牙膏问题本来是标准之争,但却被上升到安全之争,职业道德之争,这对中国牙膏企业完全有失公允。中国国内牙膏业的困扰,不得不引起我们得深思:“还有诸多类似于“二甘醇”问题的标准之争,何时才会有真正国际化通用标准的出台?”
相关链接:二甘醇是什么?
二甘醇(Diethyleneglycol)(Diglycol)又称乙二醇醚或二乙二醇醚,其具有无色、无臭、透明、吸湿性的粘稠液体,有着辛辣的甜味,无腐蚀性,低毒。主要可用作各种用途的溶剂、天然气脱水干燥剂、芳烃分离萃取剂、纺织品润滑剂、软化剂、整理剂,以及硝酸纤维素、树脂、油脂和印刷油墨等溶剂,也用作刹车液、压缩机润滑油中的防冻剂组份,还可用于配制清洗剂,并在油墨等其它日用化学品中作分散性溶剂。